兒童行車要安全,保護措施別打折
繼2012年2月汽車後座大人必須繫安全帶的規定上路後,自8月1日起逾4歲至12歲以下兒童於後座必需繫安全帶的規定也即將開始施行,使得台灣在交通安全法規上對兒童的安全保障將跨進一大步。但是家長們的行車安全觀念與習慣是否已跟上法令規定呢?
兒盟於2012年調查發現,開車帶孩子出門的家長中,有七成曾沒有使用安全措施,甚至有近三成經常不使用,換算下來約77萬名的孩子經常曝露在不安全的行車環境中,令人擔憂。
進一步了解家長沒有使用安全措施的原因,大都是因為「車程短暫」(35.6%)、「無空間放安全座椅」(33%)、或是因「小孩不肯或不喜歡使用」(31.3%)。但不管是因為不願意、不方便,這小小的疏忽都可能造成終身的遺憾,交通部指出,國內14歲以下兒少死亡原因以交通事故位居首位,根據衛生署99年死因統計,國內14歲以下兒少事故傷害死亡人數為187人,其中就有73位是在機動車交通事故中死亡,佔了四成(39%)左右,為人父母者豈可不慎。
令人更擔心的是,家長即使使用安全措施也並不確實,調查發現高達62.5%家長對孩子所採取的安全措施不夠周全。其中0-4歲小小孩的家長做「表面工夫」的情況尤其嚴重,近七成(69.9%)採取的安全措施不周全,包括未讓孩子坐後座(47.7%)、沒使用安全座椅(38.8%)、雖讓孩子坐安全座椅,但將安全座椅置於前座而非後座(30.8%)。另外有近五成(47.1%)有4-12歲孩子的家長,採取的安全措施不周全,包括沒有坐後座(37.5%)、雖有讓孩子坐安全座椅或繫安全帶,但未讓孩子坐於後座(33.4%)…等等。
為確保孩子行的安全,兒盟呼籲家長應通盤檢視兒童乘車安全措施,務必讓12歲以下孩子坐在汽車後座,並且依據孩子的年齡和體型,採用安全帶、安全座椅等適當的安全措施,並堅持每次都要使用,才能真正保障孩子行的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