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兒權觀點】網友誘使兒少拍攝性影像 家長應提醒孩子提高警覺
近日新北警方查獲一起兒少性剝削案件,一名37歲男子透過手機通訊軟體誘騙15歲少女傳裸照,此外,還從嫌犯手機中發現與一名年僅10歲少女的性愛影片,追查之下發現他們是透過交友軟體結識,雙面見面時少女遭到性侵和被拍下性影像,嫌犯以散布影片為由,脅迫少女每周與其發生性行為。
根據保護司統計2022年「兒少性剝削」通報共2,282件,相較於2021年1,879件,成長了兩成多。其中,以拍攝、製造兒少性交、猥褻行為之內容案件為最多,佔86.4%,而有七成是運用網路社群、通訊軟體或其他平台犯罪。
年初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、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的修正草案,修法重點包括加重拍攝、散布、播送兒少性影像者的刑責,並擴大通報對象以及增列持有兒少性影像者的罰則。未來針對使兒少被拍攝、自拍、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性影像案件,就其手段提高刑責(原3年以上7年以下,調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),散布兒少性影像調高刑責(原3年以下,調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),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者由行政罰修正為刑罰(1年以下),另外境外犯散布兒少性影像罪都納入處罰,以嚴懲散布兒少性影像者。
兒盟2023年的調查發現,國高中生每周課後使用網路高達32.2小時,在網路世界裡,有22.8%兒少曾有被網路詐騙的經驗;有21.4%兒少表示有遇過網友提出特殊要求,網友的要求中,最常見的是情侶交往(59.3%)、視訊通話(51.3%)、單獨約出去見面(50.9%)。除此之外,有一成左右兒少身邊同學被散布收到裸露照片/影片(10%),甚至有5.3%的兒少自己或同學曾傳給網友裸露照片/影片。
網路為你我的生活帶來了許多的刺激與樂趣,但同時也需要提高警覺、學習自我保護,才能夠在充滿誘惑的網路世界裡自保;家長需要多關心孩子使用3C產品的情形,瞭解孩子在網路世界的所見所聞,提醒孩子不論是身邊親密的朋友、家人或是網友,都不可隨意拍攝性影像傳給他人,也不隨意索取或轉發網路上他人私密照。若不慎被脅迫或遇到私密影像外流時,也要勇敢向家人、老師求助或報警。
新聞連結
強拍少女性愛影片長達9個月 新北恐怖網友遭訴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73801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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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讀通過!誘兒少拍性影片最重關10年、散布關7年
https://www.parenting.com.tw/article/5094634
2023台灣兒少網路安全暨網路識讀現況調查
https://www.children.org.tw/publication_research/research_report/26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