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有愛,我們都是一家人
2012.01.01
收養即我們俗稱的「領養」,是一種透過法律程序建立而成的親子關係。為了暸解台灣民眾對於收養的態度與觀念,兒盟於2012年針對一般社會大眾進行調查,調查結果發現,近三成民眾曾考慮收養,但真正收養的家庭卻不多。為了瞭解其中原因,兒盟進一步分析並歸納出五大收養迷思如下:
1.要有錢才能收養?
「經濟負擔大」、「照顧小孩要花很多錢」,這是許多民眾不考慮收養的原因之一。然而,事實上近六成收養家庭月收入在10萬以下,與全國平均收入相當,即使收入不高的家庭仍然能收養小孩。
2. 只有不孕才收養?
近兩成(18.8%)民眾覺得只有不孕的夫妻才會選擇收養,事實上經兒盟觀察因為喜歡孩子、想要幫孩子多添一些手足、希望學習付出等因素,台灣社會「為愛收養」的家庭有著逐漸增多的趨勢。
3.「私下收養」比「機構收養」輕鬆?
調查發現,有三成六民眾仍不知道不可「私下收養」,私下收養沒有保障且目前法令已明令禁止。有些民眾認為,透過機構收養須經過繁瑣的程序,但實際上無論是對收養家庭,或是出養的孩童,機構收養都是更有保障且雙贏的選擇。
4. 孩子知道身世會自卑?
關於孩子收養的身世,有兩成六(25.9%)的民眾不會讓孩子知道他的身世,但實際上意外得知身世反而對孩子衝擊更大。
5.孩子出養到國外,比留在台灣好?
此外,雖然仍有四成民眾認為出養到國外比較好,但國際收養中隱藏著種種問題,如遭遇歧視、身分/文化認同等問題。實際上目前在台灣兒少法中,明文規範以國內收養人優先的原則,以確保兒童們的最佳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