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兒權觀點】兒童擇食受食品行銷手法影響 建議相關法規應與時俱進
看著影片中酥脆的炸雞,再喝一大口清涼的含糖飲料,即使知道這些垃圾食物不健康,還是會被撩得心癢難耐,身為成人的我們尚且如此,更何況是還在學習擇食階段的兒少。世界衛生組織(WHO)表示,這些食品行銷策略會影響兒童對食物的喜好度,增加兒少肥胖風險。而台灣7-18歲兒少過重及肥胖盛行率高達26-30%,家長不可不重視。
今年5月22日WHO在世界衛生大會(WHA)呼籲各國政府應正視食品行銷手法對兒少健康的影響,並訂定相關食品行銷廣告控管政策,降低兒童肥胖問題。
事實上,兒盟10多年前即發現此問題的嚴重性,當年針對兒童食物廣告進行調查,發現台灣兒童平均一年看三萬個以上的電視廣告,其中近1/3是食物廣告,且平均每3個孩子有1個會因看了電視的零食廣告而想買來吃。透過倡議及各單位的努力,衛生福利部於2014年發布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》,規定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(如高脂肪、高鈉及高添加含量),不得在17至21時於兒童頻道播放廣告,或以贈送、加贈玩具方式促銷。
然而,該法規並未管控播放兒童節目、卡通的一般頻道,及近年兒少觀看日益增加的網路平台,我們呼籲法規應與時俱進,納入相關頻道及網路平台,減少會誤導兒少正確飲食觀念的行銷手法,並透過家長的飲食教育,幫助孩子吃得更健康。
相關新聞:
全球兒童、青少年過重比超過18.4%!WHO建議各國應控管食品行銷廣告
https://www.foodnext.net/life/health2/paper/5975717833
兒盟2010年食物廣告調查報告
https://www.children.org.tw/publication_research/research_report/2132
衍伸閱讀:
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》法規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L0040123
小時候胖就是胖:兒童BMI>85%須當心,肥胖兒童過半長成肥胖大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