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驗分享】被剝奪的聲音
2015.07.03
天主教善牧基金會 李碧琪研發專員
「小秋因受暴而離婚,與先生共同監護兒子,由男方照顧,女方固定給予扶養費,並得以探視。但實際上,每當小秋要探視兒子時,對方都會提出性方面的要求,不然拒絕讓其探視。或者不斷在孩子面前數落、批評小秋的不是,讓孩子每次看到小秋就會開始哭。這過程中前夫因不甘願花錢娶的老婆跟自己離婚,也處處詆毀小秋,決心要小秋回到她的國家…」
有時協助婚姻移民在處裡家庭衝突時,她們會問我可不可以先直接將孩子帶回她的母國,我知道她擔心一旦衝突趨於嚴重無法協調時,她有可能見不到自己的孩子。
每當她們在面對婚姻存續與否的同時,內心最糾結的莫過於子女的監護權和在台居留的權益,若取得孩子的監護權,她有沒有把握可以同時兼顧經濟及子女照顧;如果放棄孩子的監護權,無論她能不能在台灣居住,都未必能再見到孩子一面,而夫妻間的衝突與不甘願,也常讓孩子成為受害者。
上述的案例讓我深刻體會到一個移民母親的無奈,雖然可以循法律途徑處理會面問題,但是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,她必須忍耐無法順利見到孩子的苦楚,擔心孩子會不會漸漸地疏離她,焦慮孩子會不會覺得她不好,且最終的審判結果也未必能解決她的處境。
這過程中孩子的權益該由誰來保護,孩子被迫接受現實,還在懵懂時不記得為何媽媽不在身邊,只知道爸爸跟阿嬤她們都會說媽媽是壞女人,這樣對孩子的成長真的會比較好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