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兒權觀點】兒童人權日,帶孩子認識自己的權利
2020.11.12
每年的11月20日是聯合國訂定的《國際兒童人權日》,用來紀念許多國家通過和施行《兒童權利公約》,而這部公約的特別之處在於肯定兒童是自己權利的主體,兒童不但有權被保護、不受不當對待,更可以認識人權,並且採取行動,為自己和身邊的人事物挺身而出,帶來正向的轉變,如同近年國際知名馬拉拉捍衛失學兒童的受教權,以及桑柏格向國際呼籲兒童有權擁有健康的生存環境。
今年在兒童人權日(11/20)與世界人權日(12/10)期間,位於新店景美的國家人權博物館將辦理《人權藝術生活節》,包含系列活動帶著孩子和大人一起認識兒童人權。11月22日規劃「我是兒童,我可以…」兒權日活動,包含夾腳拖劇團「慢慢」、親子工作坊等活動,以及德國兒童人權影像教育系列講座,期待從從日常生活中逐步落實兒童權利,和展現對每一個生命的理解與尊重。
活動資訊
- 11/22(日)《我是兒童,我可以….》活動報名
- 德國兒童人權影像教育系列活動索票
- 11/21《我們的勇敢時刻》放映與討論
- 11/28、29影像融入教學--兒童人權教育的分享
新聞連結
第一屆人權藝術生活節 串連兒童、世界人權日
圖片來源:
人權藝術生活節
https://bit.ly/3kgWk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