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盟瞭望12 - 國外親屬照顧者支持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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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稿/朱崇信
讓兒童在熟悉的環境中成長
親屬安置、親屬寄養或親屬照顧(kinship care),一般是指由有血緣的親屬提供給兒童的替代照顧,其目標是希望讓兒童在相對較熟悉、有歸屬和安全感的環境中成長,從而降低兒童被安置的創傷經驗,更可維持兒童和自身家庭及文化的聯繫(Boetto, 2010),故許多國家在安置兒童時都會優先考慮親屬照顧。
2017年,美國有55%接受寄養安置的兒童是住在親屬家中(CWIG, 2019),澳洲在2014年則有49%的家外安置兒童是交由親屬照顧(Delfabbro, 2017),但臺灣近2年兒童保護案件安置於親屬處的比例卻不到8%[1]。因此了解親屬照顧家庭的需求與困難,提供適合的支持和服務,增進親屬照顧的比例,對臺灣來說十分迫切。
了解親屬照顧者的需要
Fergeus等人(2019)提出2個概念來分析寄養和親屬照顧者的需要:第一個概念是「需求雙向關係」,即照顧者和被照顧兒童的需求會互相影響。例如,照顧者的情緒問題需求沒被滿足,可能會影響親職方法,繼而影響照顧者回應兒童需求的能力;而兒童未被滿足的心理需求也可能透過行為問題,造成照顧者的親職壓力。若沒有提供及時和完整的支持,這可能會形成一個惡性循環,不斷加重雙方的壓力和創傷。
▲照顧者和被照顧兒童之需求雙向關係圖。
第二個概念是從馬斯洛需求理論演變而來的「親職階層需求理論」,這個理論認為繁衍及養育的親職需求是在需求金字塔的最頂端,亦即人們在滿足即時的生理需要、自我保護、歸屬感和自尊等需求後,才有機會滿足親職需求。
他們的研究指出,不論寄養或親屬照顧者都表示曾因照顧而感到壓力,導致睡眠和飲食等生理需求受到影響,有些更曾被有行為問題的兒童威脅。在歸屬感和自尊層面,他們也遇到難以和親友維持聯繫、難以參與和兒童相關的決定、意見不被聆聽和尊重、沒有獲得被照顧者的司法、醫療記錄等適當資訊,使他們無法提供適當的日常照顧,甚至讓他們感到置家人於危險中。這些需求若沒被滿足,照顧者的親職養育就會面臨很大的挑戰。
另外,據澳洲安置兒童和家庭資料庫的資料顯示,親屬照顧者比一般寄養安置照顧者需要更多協助,例如照顧者平均年紀較高、健康狀況較差、較多有長期健康問題、教育程度較低、收入不穩、財務不佳、照顧孩子的時期更長、不清楚支援的管道和資訊、缺乏親職訓練經驗、較不願意在未來負擔另一位兒童的照顧責任(Qu et al., 2018)。
有些研究更指出祖父母在親屬照顧者的角色上感到較大壓力,主要是來自嚴重的兒童行為問題和每日的教養衝突(Harnett et al., 2014)。而他們在面對有特殊需要的孩子時,更經常覺得難以面對特殊教育的要求,也常忽略自身的健康需求(Grant, 2000)。整體來說,親屬照顧者較少獲得專業及非正式支援,和個案管理服務(Eastman et al., 2018)。因此,實務上應從減少親職壓力和增加社會支持兩方面著手,提升親屬照顧者的福祉,並在制度上提供他們正式且制度化的協助(Sharda et al., 2019)。
在臺灣,親屬照顧者也面臨類似缺乏支持的困境,吳書昀等人(2015)的研究指出,國內兒少保護個案轉由親屬照顧後,大多未進入正式的親屬安置系統中,雖可透過一些方式維持經濟補助,但卻難以獲得一般寄養家庭的親職訓練、個案管理、支持團體等服務。因此,他們建議國家應擺脫強調親屬為私領域照顧責任的負擔者,改視親屬為合作夥伴,強調親屬如何與國家一起發揮在福利體系中替代服務的功能、規劃適合親屬照顧者的課程,以強化親屬照顧者的能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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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元的親屬照顧支持方案
親屬照顧者需要支持和滿足他們需求的針對性方案,以下將介紹幾個有研究證據為基礎(evidence-based)的親屬照顧支持方案:
(1) 給照顧者充足的支持和訓練:Keeping Foster and Kin Parents Supported and Trained (KEEP) |
KEEP方案主要服務寄養家庭照顧者和親屬照顧者,目標是要讓照顧者獲得支持和訓練。KEEP方案會提供16週,每次90分鐘,由3至10人組成的親職團體課程。團體成員的招募會配合照顧者的時間、地點和語言(英語和西班牙語)。團體將由一位受過訓的團體促進者帶領,並透過課程教材、討論、角色扮演、返家練習等方式,協助照顧者了解如何回應兒童的行為問題,內容包括:運用正增強促進適當的行為、非暴力的設限策略、家長管教技巧、兒童同儕關係管理、提升兒童學校成績和避免親子衝突。此外,團體促進者會每週致電照顧者,為他們提供督導和支持。若照顧者缺課,團體促進者會以家訪提供支持和關心。
在KEEP方案中,團體促進者的角色極為重要,故也特別著重團體促進者的訓練和督導。參與方案的團體促進者至少須有文科副學士學位(約等同臺灣二專程度),並須接受與方案相關的訓練,包括:親職課程、模擬親職的角色扮演、以協同促進者身分跟隨有經驗的團體促進者進行實習等。除前述訓練外,每個團體促進者須在督導下帶領團體,及每週進行一次團督。該方案也和一個研究團隊合作,可在團體促進者面臨實務問題時接受諮詢(Price et al., 2019)。
(2) 制度化的支持方案:Kinship Supports Intervention (KSI) |
過去在美國俄亥俄州,大部分牽涉兒童保護個案的親屬安置,不論是正式或非正式的親屬照顧,都無法取得寄養照顧相關的資源和服務。KSI方案便是希望能照顧這些親屬照顧者的需要,並提供他們照顧兒童所需的資源(Wheeler & Vollet, 2017)。
KSI方案建立了一套流程和制度,讓親屬照顧者和擬親屬照顧者(如:家庭友人、社區中的重要他人)能連結聯邦、州和地方政府的資源進而獲得協助。方案會由1位親屬協調者(kinship coordinator)或兒童福利親屬工作員(kinship staff)對每個親屬照顧家庭進行兩項評估:首先是家庭評估,用以了解照顧者能力和照顧意願,以確保兒童獲得安全、穩定照顧和有良好身心狀況。其次是照顧者的需求評估,並根據評估產出一個照顧者支持計畫。
為確保服務能符合照顧家庭不同時期的需要,計劃會在每3個月重新檢視一次。其服務包括:經濟及租金補助、食物券、衣服等物資、日間托育、法庭支援(視各行政區而有所不同),其他需求則會轉介到適合的社區服務中心(HSRI, 2016)。
(3) 支持照顧特殊兒童的祖父母:Support Groups for Grandparent Caregivers of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and Delays |
這是在美國紐約的試辦方案,服務對象是需要照顧發展障礙和遲緩孩子的祖父母(實際參與者逾九成是祖母),服務分為個案管理和支持團體兩部分。在個案管理部份,每位參與方案的祖父母都會由一個個案管理員負責,並可接受或轉介住屋、社會及醫療資源、諮商、特殊教育、喘息等服務。
在支持團體方面,則由受過訓練、接受督導的領導者,帶領8至10位祖父母照顧者約每兩週進行一次90分鐘的團體活動,至少進行6次。團體討論主題由參與的祖父母們選出,主題包括:兒童發展遲緩和障礙、如何取得協助及了解全國發展遲緩機構資源、了解孫子的教育及青春期發展、照顧的技巧、兒童問題行為、幫助有障礙的兒童、監護權和監護關係、談孫子的父母、擬定未來計畫。
除重視祖父母的教育,他們也關注照顧者的身心狀況,故每次都會在團體中安排一個關懷時間,提供照顧者放鬆減壓方式、飲食營養和個人健康資訊。6次團體活動後,團體帶領者可在大家同意下持續帶領團體。為提升出席率,方案提供到宅或現場托育喘息服務和交通費。研究顯示,接受本方案介入的祖父母,憂鬱症狀有顯著的減少,充權感(sense of empowerment)和照顧能力則有顯著的增加(McCallion et al., 2004)。
要讓親屬好好照顧突如其來的孩子,國家就必須將他們視為協同照顧的夥伴和資源,正視他們的需要並提供相關支持和服務。否則親屬照顧者在自顧不暇的情況下,不但無法滿足親職的需要,甚至會跟孩子陷入需求雙向關係的惡性循環中,最後彼此都在關係中受傷。前述的支持性方案,都在滿足照顧者的基本需求上提出一定程度的解方,並在研究中認為是有效的,希望臺灣政府、從事親屬照顧者相關服務的實務工作者,能參考這些成功方案中的元素,在政策和服務中提供親屬照顧者充足的支持。
參考資料
- 吳書昀、蕭琮琦、劉美芝、邱仕杰、徐宜瑩、賴宏維,2015。親屬安置的困境與爭議性議題之探究:實務工作者的觀點。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刊,19(2),31-74。
- Boetto, H. (2010). Kinship care: A review of issues. Family Matters, (85), 60-67.
- Child Welfare Information Gateway(CWIG). (2019). Foster Care Statistics 2017. Retrieved from https://reurl.cc/vnkMOe
- Delfabbro, P. (2017). Relative/kinship and foster care: A comparison of carer and child characteristics. Pathways of Care Longitudinal Study: Outcomes of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 in Out-of-Home Care. Research Report Number 7. Sydney. NSW Department of Family and Community Services.
- Eastman, C., Katz, I. and McHugh, M. (2018). Service needs and uptake amongst children in out-of-home care and their carers. Research Report Number 10. Sydney. NSW Department of Family and Community Services.
- Fergeus, J., Humphreys, C., Harvey, C., & Herrman, H. (2019). The needs of carers: applying a hierarchy of needs to a foster and kinship care context. Adoption & Fostering, 43(2), 155-168.
- Harnett, P. H., Dawe, S., & Russell, M. (2014).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needs of grandparents who are raising grandchildren. Child & Family Social Work, 19(4), 411-420.
- Human Services Research Institute(HSRI). (2016). ProtectOHIO Final Evaluation Report: Ohio’s Title IV-E Waiver Demonstration Project Covering the Third Waiver Period, 2010-2015. Retrieved from https://reurl.cc/Qp4Mkq
- McCallion, P., Janicki, M. P., & Kolomer, S. R. (2004). Controlled evaluation of support groups for grandparent caregivers of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and delays. American Journal on Mental Retardation, 109(5), 352-361.
- Price, J. M., Roesch, S., & Burce, C. M. (2019). The effects of the KEEP foster parent training intervention on child externalizing and internalizing problems. Developmental Child Welfare, 1(1), 5-21.
- Qu, L., Lahausse, J. & Carson, R. (2018). Working Together to Care for Kids: A survey of foster and relative/kinship carers. (Research Report). Melbourne: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Family Studies.
- Sharda, E. A., Sutherby, C. G., Cavanaugh, D. L., Hughes, A. K., & Woodward, A. T. (2019). Parenting stress, well-being, and social support among kinship caregivers.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 Review, 99, 74-80.
- Wheeler, C., & Vollet, J. (2017). Supporting Kinship Caregivers: Examining the Impact of a Title IV-E Waiver Kinship Supports Intervention. Child Welfare, 95(4).
[1] 2017、2018兩年分別只有6.1%和7.9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