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盟瞭望11 - 6歲以下兒童行方不明
撰稿∕謝文元
李姓夫妻共生下6名子女,2008年他們先將自己的二兒子毆打致死後,又於隔年虐死自己的二女兒,分別棄屍於桃園龜山萬壽路一處山溝以及雲林崙背自宅後院中;接著於2013年,父親李男又打死大兒子,並將遺體埋在雲林舊虎尾出海口。[1]
在臺灣,有一群孩子一出生就消失,連他們的父母也不見了。他們可能沒有報戶口、沒有健保身份、沒有施打公費預防注射,也沒有接受國民義務教育。他們只存在於一張出生證明通報書上,只有一個逕為出生登記的名字。沒有人知道他們真實的長相、住在哪裡,是生還是死?
孩子消失的原因有很多,有些孩子因為父母躲避債務或遭到通緝被帶著到處躲藏;有些孩子因為父母無法負擔責任,被父母遺棄或託付給不熟悉的友人;有些父母經濟貧困,只好將孩子賣給需要小孩的家庭換取金錢;有些孩子是婚外情或未婚懷孕下的產物,因為不能被外人所知,所以身份只能隱而不宣;有些孩子的父母來自國外,不了解臺灣制度或遭到遣返,未能即時處理孩子的身份,延誤了他們的權益;而有些孩子,因為被大人不當對待,面臨受虐甚至死亡的威脅。
消失的孩子,消失的權益
孩子消失了,他們無法得到國家給予其應有的福利,權益被剝奪,包括公民權、身份權、生存及發展權、健康權及教育權。
一、戶籍的名字不是他
「ㄅㄚㄅㄚ……ㄇㄚㄇㄚ……」小游1歲多,是個活潑的男孩,剛學會走路,最近很愛說話。媽媽帶著他隱身在南部,戶籍上的爸爸不是他真正的爸爸,因為大人的世界太複雜了。而且不知什麼緣故,媽媽沒有意願處理婚姻問題,沒有幫小游報戶口和申請健保卡。失蹤中心追查小游這個案子的過程中,戶政機關已幫小游取了另一個名字,然後便結案。
倘若孩子沒有報戶口,未來他們真正的身份會隨著時間愈長、愈難以辨認。2017年雲林發生三童虐死案,父母親就是用後續生的孩子頂替之前虐死的子女,直到社工懷疑、檢警驗骨齡才發現。
二、健康缺乏保障
安安和瑜瑜出生後就跟著媽媽東躲西藏,媽媽因吸毒遭到警方通緝,全家行方不明。因為媽媽吸毒,社工擔心孩子有「新生兒毒品戒斷症候群」。但是媽媽避而不見,爸爸身份不詳,所以安安和瑜瑜沒有健保,更從沒做過健康檢查和打過預防針。孩子不但無法得到任何政府提供的醫療保障,其健康或遲緩狀況也難以處理。
三、受教權受到剝奪
洪母帶著女兒行蹤不明多年,2017年警員才成功找到現年已13歲的洪姓少女,她自小沒有上學,完全沒有入學註冊與就學紀錄,被發現時只會寫自己的名字,對唸書沒有興趣。[2]因為行方不明,她無法像一般學童擁有同等的學習機會,影響其受教權。
現行制度如何保護他們?
以往這些消失的孩子難以透過現有社福機制發現,故2009年兒童局函頒「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」,政府從被動通報改為主動查訪。歷經多次網絡聯繫會議的討論和修訂,在2017年修訂執行的版本中,期待透過7道防護關卡:出生通報、戶籍登記、健保、疫苗接種、應入學未入學、警政協尋、未成年父母等,來找尋和協助這些弱勢孩子。
而衛福部也分析2016年「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個案」,發現須介入開案服務有6,416人次,而須高度關注的個案背景包括:父母有吸毒、販毒或有自殺傾向,發展遲緩兒童,或母親有精神疾病[3]等。進一步找出此方案的高危險群,期更精確地找出需要協助的幼童。
雖然該方案看似這幾年才有明確的查訪對象,但其實各縣市早在中央政府的制度下各自發展,主責單位、流程、範圍均有所不同;有些縣市更早就對行方不明的兒童少年積極查找和列管。以下茲介紹新北市、雲林縣、台中市3個縣市之作法:
新北市:社福與警方合作偵辦
2011年11月新北市警察局開展「守護幼苗專案」,針對「毒品人口、通緝犯、治安顧慮人口及在監服刑人口」戶內18歲以下之兒少全面清查通報。其後,新北市政府於2014年開始推動「用心網助、平安守護」專案,針對未滿18 歲且「戶籍逕遷戶所」、「未按時預防接種」、「應入學未入學」、「未成年擔任父母」(即小爸媽)之行方不明兒少,結合戶政、教育、衛生、社政、警政、健保署等系統共同進行資訊比對,查獲資訊者由就讀學校、社福中心社工及轄區派出所員警進行訪視關心;仍未查獲者,則持續專案列管,每季重新分案持續列管比對查訪,以利追蹤行方不明兒少。若多方比對與查訪仍行方不明,則由警察局進行協訪與專案列管偵辦。[4]
雲林縣:檢察官及早介入偵辦
2017年12月雲林縣政府成立全國第一個「婦幼保護聯繫平台」,整合檢察署、法院、警政、社政、戶政、衛政、醫療、教育、監獄、社會福利團體等相關機構及資源。另召開「婦幼保護聯繫平台會議」,建構「行方不明兒童少年可疑遭受刑事犯罪被害情資通報及處理流程」、「重大傷害兒童及少年事件情資通報及處理流程」,在原本法律規定的通報系統外,由雲林縣社會處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將行方不明之兒少、可疑遭受刑事犯罪被害之情資及早知會「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」,由檢察官及早介入指揮偵辦,及時救援遭受不當對待之兒童及少年。[5]
臺中市:建立安全通報系統
2017年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針對行方不明孩童,首創「兒少生命軌跡追查機制」,掌握0至2歲半兒童出生與居住地、照護者、出入境、就托就學、警政等紀錄,未來將延伸到就學前,完整建立安全通報系統。若前述都無法尋獲孩童,就會移請檢方啟動刑事偵辦[6]。
重重防護網,網得住所有孩子嗎?
這樣看似周密、廣泛的查訪名單,以及動員各網絡力量的協尋方式,是否真能網住每個搖搖欲墜、在危機邊緣掙扎的小小孩?實務上發現仍有一些議題尚待克服。
一、1至6歲防護空窗期應加強協尋
2014年北市1名8歲女童死亡,檢警解剖發現她的身高僅90公分、體重僅8公斤,全身幾乎是皮包骨……調查發現,女童與單親貧母3年來幾乎足不出戶,窩在10坪大套房艱苦度日,本該念小二卻未報到,教育單位也竟未通報,女童成為沒人理的「幽靈人口」。[7]
北市8歲女童絕非單一案例,即使政府在出生通報、戶籍登記、健保、疫苗接種做了許多篩檢、建立主動關懷機制,但上述通報大多是發生在孩子1、2歲時,倘若無法順利找到,接下來往往等到6歲強制入學時才會再度追查,這段期間的空窗期顯然缺乏更積極協尋的機制。
二、出生登記應及早與社政資料比對
依據「戶政、衛政、警政及社政單位執行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個案通報及查訪作業流程」,戶政機關針對逾期未辦理出生登記者,第一步會函送當地縣市警政單位進行訪查;再函送至戶籍地鄉公所,由村/里長追蹤關懷;以及函送失蹤中心進行比對建檔。
失蹤中心從工作中發現,有些逕為出生登記者之母親,可能早已經是各縣市社會局、家暴中心或高風險服務的對象,若能即時與社政單位進行比對,可以及早發現行方不明的孩子,進而提供孩子和家庭所需之服務。
行政網絡密集,更需落實執行力
孩子出生後沒通報、沒按時接種疫苗、到了學齡沒入學、戶籍遷出後行方不明,這些都是孩子未被妥適照顧的警訊,也是需要醫療、公衛、教育、民政、戶政、警政等單位共同合作、橫向連結,才能成為孩子的一線生機。
我們在實務工作中發現,這些行政網絡在執行上仍有許多可改善的空間,茲建議如下:
- 各縣市須有單一窗口定期且積極比對學籍、預防注射、就醫、戶籍等相關資料,必要時可以比對父母之勞保、健保和就醫紀錄;
- 各縣市須有更高層級的行政體系主導列管、追蹤事宜;
- 各縣市須明訂追蹤期限,若期限到了仍未有孩童下落,應立即請警政單位以刑案列管偵辦。
- 中央政府針對全國行方不明人口之名單,應有單一窗口負責定期監督及管理,若遇跨縣市個案應擔起協調聯繫之要務,避免有孩子被遺漏或因時間、地點的變化,資訊無法更新而延誤尋獲的契機。
尋找行方不明的孩子,還給他們應有的權利,無法只靠社政單位單打獨鬥,需要政府投注更多的經費與人力,讓所有網絡單位都動起來,把兒少保護網織得更密,這些孩子的命運才可能因此翻轉。
[1]三立新聞網(2017年10月18日)。3童遭父母親手虐殺…檢嘆若衛生局通報或能阻止悲劇發生。三立新聞網。取自: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305468
[2]管瑞平(2017年12月13日)。輟學失蹤8年洪小妹警用通訊軟體找到了。中央通訊社。取自:http://bit.ly/2rcTLNj
[3] 107年度「兒少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服務」第1次檢討暨網絡聯繫會議。
[4]林映青(2015年9月)。高風險服務之網絡合作——新北市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。104年家庭維繫服務跨專業整合研討會。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。
[5]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(2017年12月20日)。讓愛充滿雲林守護國家未來主人翁(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成立大會新聞稿)。http://www.ulc.moj.gov.tw/HitCounter.asp?xItem=496802
[6]臺中市政府新聞局(2018年2月13日)。完善社會安全網中市社會局首創「兒少生命軌跡」追查機制。臺中市政府新聞局。取自:https://www.news.taichung.gov.tw/14786/14792/440792/post
[7]蘋果日報(2014年5月2日)。8歲童餓死重8公斤只剩皮未入學竟沒人理。蘋果日報。取自: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headline/daily/20140502/358045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