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離婚/分居家庭子女心聲調查
根據兒盟針對國小五年級到高中三年級的學生所進行的調查,有一成六(16.3%)兒童的爸媽「已經離婚、正在離婚或正因感情不好而分居」。「針對爸媽離婚/分居這件事」的痛苦指數,結果發現有三成(29.4%)孩子覺得高度痛苦(7~10分);值得留意的是,其中有一成六(16%)孩子的痛苦指數為10分,達極度痛苦的程度。
究竟哪些因素讓孩子如此痛苦?
離婚/分居家庭的孩子所面對的四大痛苦來源︰
五成八孩子因為爸媽變得「容易生氣,打我或罵我」而感到高度痛苦
在爸媽離婚/分居時,約一成(10.3%)孩子的父母變得「容易生氣,打我或罵我」,而其中有五成八(57.9%)孩子覺得「高度痛苦」(痛苦指數7分以上),是所有孩子中最為痛苦的一群。當父母的重大情緒壓力事件,擴及於孩子身上,使得孩子較以往更容易挨打受罵,對孩子的痛苦指數是最為直接的影響。
五成孩子因為「爸媽會在我面前批評對方」而感到高度痛苦
據統計,父母離婚/分居時,有四成四(43.7%)孩子的家長會吵架、打架;有時候,孩子也有可能被牽扯進雙方的戰場,據統計,約有二成六(26.0%)孩子的家長會在他們面前批評另一方,其中,有五成(50%)孩子覺得「高度痛苦」。對孩子來說,父母雙方都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依附者,不論是哪一方被批評,對孩子來說都是沉重而困擾的一件事。
三成八孩子因為很少見到不同住的爸爸或媽媽而感到高度痛苦
檢視父母離婚/分居後的關係,有一半以上(55.4%)的關係是負向的「敵對、不聯絡」(54.2%)的狀態,這也連帶使得部分孩子很少見到爸爸或媽媽,比例達三成八(37.8%),而在這些「很少見到爸爸或媽媽」的孩子中,有三成八(38.4%)孩子覺得「高度痛苦」。孩子「很少見到爸爸或媽媽」的原因有很多,包含:父母雙方衝突嚴重,同住父/母常阻擾另一方的探視;與孩子同住的父/母將孩子帶到較遠的地方居住,另一方若要安排探視需要更多時間精力;未同住父/母另有新生活,缺少探視孩子的意願等。然而,不論原因為何,很少看到其中一方,是造成孩子痛苦指數升高的因素之一。
三成九孩子因為「沒有跟爸爸同住、也沒有跟媽媽同住」而覺得高度痛苦
實務中發現,不少家長在極力爭取獲得監護權後,卻因需兼顧工作或生活而無法與孩子同住,將孩子交給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甚或其他親友照顧;但在本次調查中發現,有三成九「沒有跟爸爸同住、也沒有跟媽媽同住」的孩子感到「高度痛苦」。陳麗如執行長說明,如果爸媽離婚/分居後,孩子又沒辦法由爸媽親自照顧,就像本次調查結果顯示的,這群「沒有跟爸爸同住、也沒有跟媽媽同住」的孩子相較其他爸媽離婚/分居的孩子們有更強烈的被遺棄感,近三成的孩子(29.7%)覺得「自己像沒人要的小孩」,這比例比起可以與爸爸或媽媽同住的孩子高出許多。
兒盟呼籲︰不遷怒、不批評、不卸責和要探視
兒盟提出呼籲,希望離婚/分居的父母應重視孩子的感受,除了不遷怒孩子,也在孩子面前批評另一方外,取得監護權的一方,更應負起親自照顧孩子的責任;更重要的是,不要中斷對孩子的關心,讓孩子們在父母離婚/分居後,仍能持續保有雙方的愛。
♦ 愛護孩子不遷怒︰家長要能向外尋求各種支持系統與紓壓管道,不要讓孩子承擔爸媽的情緒壓力;也要能準備好緩和忍耐的態度,面對孩子情緒上的不適應與挑戰。
♦尊重對方不批評︰避免在子女面前衝突,在子女面前說對方的不是,也不要刻意讓孩子感受到你不喜歡他跟另一方聯繫。更不要讓孩子夾在衝突的中間,讓孩子兩邊都難以做人,甚至要做爸媽的「傳聲筒」、「包青天」。
♦親自照顧不卸責︰在爭取孩子監護權時不要流於意氣之爭,而要評估自身能力是否能親自照顧孩子;平心靜氣地一起想想,哪一種照顧安排方式才是真正對孩子最好的。
♦探視關心不間斷︰不論孩子跟誰同住,都很希望能繼續見到爸爸或媽媽;因此建議雙方能抱著開放的態度,針對如何探視、何時探視等細節,能在事前妥善討論。倘若家庭有暴力議題,目前也有些單位有提供陪同探視的服務,讓孩子能在安全、安心的環境下進行會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