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台灣兒童休閒與自由遊戲現況調查報告
遊戲,是人類的天性,孩子透過遊戲來探索周遭的世界,建立互動與連結。為了解台灣兒童的休閒、遊戲的狀況,本會於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22日以線上問卷進行施測調查,施測對象為家中育有1歲以上至12歲以下兒童的家長,調查期間總共收到707份有效樣本,其中1歲至未滿3歲佔12.6%、3歲至未滿6歲佔21.0%、6歲至未滿9歲佔39.8%、9歲以上佔26.6%;依地區分,六都佔70.9%、非都會地區29.1%。
一、休閒與遊戲概況
根據兒童權利公約對「遊戲」的定義,一個好的遊戲應包含「兒童主導、而非大人引導」以及「得到樂趣」兩大關鍵。調查發現,45.0%孩子經常發明遊戲,但61.5%需要大人教才會玩;48.7%常覺得無聊,不知道玩什麼。進一步分析如下:
(一) 時間:兒童遊戲時間不足
33.0%兒童平日遊戲時間不足1小時;年紀越大,遊戲時間越少,從家長的角度而言,23.9%家長認為孩子的遊戲時間不夠,其中以國小階段的家長為多。
(二) 公共空間:孩子活動以戶外場地為主、賣場次之
本次調查發現,54.3%的兒童經常前往公園、河堤等戶外場地,38%是往大賣場、購物中心、百貨或超商等室內場所跑,然而這些場所鮮少是為了兒童設計,孩子的遊戲和休閒需求不見得能被滿足。
(三) 遊戲素材
一般玩具、體能活動和手工藝廣受觀迎,但四成9歲以上的孩子常玩3C遊戲,僅10.2%自製玩具、遊具。
(四) 玩伴
本次調查發現,孩子經常遊戲的對象以同輩手足的比例最高,達52.6%,近四成(38.9%)為爸媽或爺奶等長輩,鄰居同學則為26.9%。此外,44.0%的家長每周陪伴子女遊戲達五天以上,但也有15.3%的家長很少陪伴孩子遊戲。
(五) 家長態度
52.5%認為孩子如果空閒會無所事事,應該要幫孩子安排活動,。實際上當孩子有空閒時間時,如果家長允許孩子玩樂,而不是優先安排學習,孩子越能在遊戲中得到樂趣,兩者差異達顯著(X2=23.643;p=0.000)。
二、結論及呼籲
本次針對兒童遊戲與休閒的調查發現,近半數的孩子不見得能夠在遊戲中得到樂趣,而家長的協助是孩子是否能玩得盡興的關鍵。為了保障孩子的健全身心發展和休閒遊戲的權利,兒盟提出以下呼籲:
- 孩要時間玩:家長可以每天安排一小時的時間,讓孩子決定如何運用這段時間,在自由遊戲中發揮好奇心來探索和啟發創意和想像力。
- 孩要空間去:家長能在家裡為孩子預留遊戲角落,兒盟也呼籲政府和大眾一起為孩子營造友善的公共空間,讓公園、餐廳、展覽等都成為孩子能休憩的場所。
- 孩要想像力:孩子的遊戲不見得需要大量添購玩具,體能活動能增強孩子的體適能,也能運用生活中的現有素材來激發孩子的創意與想像。
- 孩要玩伴陪:除了家人、同學以外,家長也能為孩子安排玩伴(playdate)或參加適齡的活動、課程,讓年紀相仿的孩子們一起玩耍,累積的人際互動能力將是孩子一生的資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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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研究建議引用方式】
兒童福利聯盟(2020)。2020台灣兒童休閒與自由遊戲現況調查報告。取自:https://www.children.org.tw/research/detail/67/16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