休閒權/傳播權
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: 締約國確認兒童享有休息及休閒之權利;有從事適合其年齡之遊戲和娛樂活動之權利,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與藝術活動之權利...。第17條: 締約國確認大眾傳播媒體之重要功能,故應確保兒童可自國內與國際各種不同來源獲得資訊與資料,尤其是為提升兒童之社會、精神與道德福祉及其身心健康的資訊與資料...
2023.07.18
【兒權觀點】孩子整天使用3C就等於網路成癮嗎?
2023.07.11
2023臺灣兒少網路安全暨網路識讀現況調查
2023.03.16
【兒權觀點】抖音洗腦歌曲黑桃A引發爭議 恐影響孩子的認知發展
2023.02.23
【兒權觀點】短影音平台對青少年的影響不容小覷
2023.01.24
【兒權觀點】尊重孩子,一起開心過年
2022.12.19
【兒權觀點】用3C產品哄孩子 可能會引發未來更嚴重的行為問題
2022.12.08
【兒權觀點】芬蘭小學運動會和台灣大不同
2022.10.18
【兒權觀點】三成兒少謊報年齡註冊社交媒體
2022.10.03
【兒權觀點】全球首例兒少因社群媒體輕生事件 家屬直批演算法殺人
2022.09.08
【兒權觀點】參加課外活動比盯著螢幕的孩子更幸福